国家明确规定,从事人流临床服务人员,应当符合执业医师法和国家有关护理管理的规定,也就是说,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务人员,首先应该是妇科医生。另外,个体医疗机构不得施行流产手术。由于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个体诊所想方设法开展流产业务,这对前来流产的女性来说非常危险。这些诊所无论从技术上还是手术设施、手术环境上都不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同时由于手术自身存在的诸多禁忌症的危险性,一旦出现危险情况将会危及生命。在某些个体诊所和不具备条件、非专业的医疗机构,由于手术不当造成孕妇子宫穿孔、肠穿孔、内脏器官损伤等事故时常见诸报端。
所以,流产应到正规医疗保健机构,尤其是应到能认真对待女性宫颈、生殖疾病的专业医疗机构。这些机构都是经过相关主管卫生部门严格审批,在技术和设施设备方面都能满足流产手术的需要。例如,由于药物流产存在禁忌症和15%左右的不安全流产或失败率,而且有出血时间长及发生大出血的危险,有关部门在对开展药物流产业务的审批上非常慎重,除要求相关机构能施行正常流产手术外,还要求其具备输血与清宫急救能力。因此,切不可到不具备妇产科基本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实施人流手术,更不可自行在家进行药流!